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渡輪乘客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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渡輪乘客須知
(1) | 渡輪未放下吊板 , 切勿上落渡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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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 | 乘客須於指定吊板上落渡輪。 |
(3) | 在上落渡輪時,乘客須留意及小心吊板移動。 |
(4) | 嚴禁在渡輪上層及梯級站立。當渡輪尚未緊泊碼頭,乘客請勿離開座位。 |
(5) | 不可將身體或手臂伸出船外。 |
(6) | 請保持碼頭及渡輪清潔。 |
(7) | 請勿飲食。 |
(8) | 嚴禁在碼頭內或渡輪上吸煙。 |
(9) | 乘客祇准攜帶不超過四十厘米長,四十厘米闊及十七點五厘米高之物件上船。危險物品一律不准攜帶進入碼頭或上船。 |
(10) | 不准攜帶動物或家禽上船 (但陪同失明或視障人士的引路犬則不在此限)。 |
(11) | 請自備輔幣。 |
(12) | 每位照章繳費之成人乘客可免費攜同兩名三歲以下、高度不超過九十五厘米及不佔用座位的小童入閘及乘搭渡輪。 |
(13) | 樂悠咭持有人可以每程2元的優惠票價,享用政府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 (二元優惠計劃)下的指定公共交通工具及服務。 |
(14) | 渡輪服務班次或會視乎海上交通情況作出適當調整。 |
(15) | 若渡輪上人數超過載客限額,乘客請勿強行登船。 |
(16) | 乘客請勿躺下或將腳放於座位上。 |
(17) | 當船員進行繫纜工作時,乘客請勿靠近船旁、纜樁及纜繩。 |